深市监通告〔2023〕12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果冻传媒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22〕13号)改革任务和要求,2022年6月27日,《果冻传媒 关于印发试行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市监〔2022〕207号)正式印发。果冻传媒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对实施办法做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果冻传媒 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政策文稿更加合理、科学,果冻传媒于2023年8月开展了风险评估工作,形成了关于《果冻传媒 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试行)》的风险评估报告。现根据《果冻传媒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3〕2号)第十九条、《果冻传媒 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将该评估报告(见附件)予以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关于《果冻传媒 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试行)》的风险评估报告
果冻传媒
2023年8月28日